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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运行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室使用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5日 10:21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东秦教〔2017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室是为全校师生提供的教学场所,为了保证全校师生教学需要,全校各类教室的使用要坚持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安排的原则,为规范、有序地使用教室,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教室管理

第二条 教室使用坚持服务师生教学活动的原则,原则上只供本校师生使用。

第三条 学校教务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各类教室的统一调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教室。

第四条 为保证全校教室全部用于教学,未经学校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能改做它用。

第五条 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教室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第六条 各类教室管理相关部门须保障各类教室设备正常运行。

(一)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教室多媒体设备的日常教学运行及维修、保养等工作,对损坏的多媒体设备及时维修、更换,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二)语言学院负责全校外语语音室的日常教学运行及维修、保养等工作,对损坏的外语语音室设备及时维修、更换,保证外语语音室设备正常工作。

(三)后勤管理处负责保障教室桌椅、灯具等基础设施的完好,黑板、桌椅、灯具等设施的损坏应及时维修、调整,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七条 教室开放时间:7:00-23:00。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的教室开放时间根据需要另行安排。

第八条 各教学楼管理服务人员须按学校教务管理部门的课表及考试日程表,准备好各教学楼的教室钥匙,保证学生按时上课、考试。

第九条 各教学楼的日常维修应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与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协商。

第十条 各教学楼设有教师休息室,供教师课前、课后休息,在教师休息室需配备必要的椅子、粉笔等用品。

第十一条 各教学楼内应保持整齐、清洁,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不准随地乱扔垃圾。

第十二条 任何人均无权以各类物品或文字形式占用座位,离开教室时须带走所有物品。

第十三条 教室是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场所,严禁在各教学楼内有妨碍他人学习的不文明行为。对违反者,各教学楼管理服务人员有权劝阻、制止其不良行为,对不听劝告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 教室使用

第十四条 各部门举办与教学有关活动临时借用教室,须提前一周提出使用教室的计划并在本科生信息服务平台内提出申请,由本部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经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学校内各部门因各种教学活动长期借用教室,须由各部门提出使用计划(含本部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经学校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审批同意后,由学校教务管理部门统一安排教室。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利用各类教室资源私自办班,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学生各类活动原则上不得在各教学楼内举办。

第十七条 为了保证良好的教学环境,任何部门、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教室开展各种文艺、体育等学生活动。

第十八条 全校教师、学生在使用教室时,要爱护各教学楼内的教学设备,人为造成损失者要按价赔偿。

第十九条 校外单位临时借用教室,由借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经学校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审批同意,由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具体办理借用教室手续。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教室使用者、管理服务人员应遵守学校对各类教室使用与管理的相关规定,违反规定者,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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