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选课情况及学校相关规定,部分课程由于人数未达到开课人数要求,不予开设,选课结果已清除,选修相关课程的同学可以进行补选。
如需补选,请于2023年1月16日10:00—1月18日17:00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补选,逾期系统将关闭。补选操作方式与正常选课一致。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相关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补选工作。
附件:
附件1:选修课程不开课目录.xls
教务处
2023年1月13日
上一条:关于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河北赛区)初赛补赛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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