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3年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3-12-29 15:18:09  点击:[]

各教学部门:

参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一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东秦教〔2020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对象

2020年延期结项的校级课程建设项目、2020年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项目、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堂、2021年校级一流课程建设和一流实验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标准

(一)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标准

1. 根据不同课程的学时不同建设典型课程思政教学案例个数要求为:课程总学时≤24学时,案例个数≥3;课程总学时25-48学时,案例个数≥5;课程总学时49-64学时,案例个数≥8;课程总学时>64学时,案例个数≥12

2. 每门课程需提供不少于50分钟的完整课堂视频和不少于10分钟的课程思政微课视频。

3. 依据课程思政案例和教学设计重新修订相应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

4. 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刊物或著作中出版的课程思政案例至少1个,或在C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课程思政教学类论文1篇(参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东秦教〔202241号文件)(附件2)。

5. 课堂教学内容和教学章节设计应始终围绕立德树人,理论联系实际,做到润物无声。

6. 最近两学年的课堂教学评价结果为B及以上至少一次。

(二)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验收标准

1. 完成经典课程思政教学案例不少于1个。

2. 每门课程需提供不少于10分钟的课程思政课堂视频。

3. 课堂教学内容和教学章节设计应始终围绕立德树人,理论联系实际,做到润物无声。

4. 最近两学年的课堂教学评价结果为B及以上至少一次。

(三)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验收标准

1. 修订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抓手,课程思政育人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具体落实到每一门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最终形成环环相扣、同向同行、协同效应的课程思政育人体系。

2. 建立常态化教研机制。成立基层教研团队,建立集体听课备课和教研制度,聚焦教学改革中的难点、痛点,定期组织研讨,形成相应教研记录、听课记录。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院系的联合教研活动,推动课程思政工作向纵深处发展。

3. 建成系列示范课程群。

1)加强统筹规划,从点到面,最大发挥课程整体育人功能。专业应建设课程思政示范课3-4门,其中专业课不少于2门,每门课程需提供不少于10分钟的课程思政微课视频。

2)课程建设要突出成果导向。专业所有教师、所有课程应从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育人成效进行系统化改革,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应积极申报一流课程等项目。

4. 完善评价与质量保障。各专业应将课程思政纳入考核评价和质量保障体系,在制度和资源上对课程思政的实施予以保障和倾斜,通过自评、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等多种方式推动课程思政的可持续发展。

5. 及时总结和凝练成果。各专业要注意及时总结和凝练课程思政建设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及有彰显度的成果。

1)发表在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学类期刊指导目录中C级期刊课程思政教学类论文2-3篇(参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东秦教〔202241号文件)(附件2)。

2)申报课程思政相关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2-4项。

3)出版课程思政相关教材1-2部。

4)申报各类教学成果奖项1-2项。

6. 注重专业课程思政建设宣传报道。利用各类媒体、网络平台大力宣传报道本专业课程思政建设情况,积极举办研讨会、成果展演等活动,努力将学校课程思政相关成果推广至全国各高校相关专业。

(四)校级一流课程验收标准

严格对标《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一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东秦教〔20202号)(附件3)中第五章 检查验收 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内容进行验收。
   
(五)校级新工科、新文科课程验收标准

按照立项文件要求(附件4),严格对标《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一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东秦教〔20202号)(附件3)中第五章 检查验收 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内容进行验收。

(六)校级一流实验项目验收标准

验收包括现场验收、材料审核验收,建设期实验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级均为C及以上,且等级为B及以上的至少1次。验收材料包括:

1. 一流实验项目结项验收申请书;

2. 一流实验项目建设后的教学大纲、教案和实验指导书(教材、讲义等);

3. 实验过程情况记录(包括人次、设备利用率、设备完好等情况);

4. 学生实验情况反馈调查;

5. 典型的学生实验报告或论文(需提交份数为班级人数的10%,四舍五入);

6. 不少于2课时的实验项目现场教学视频;

7. 其他佐证材料。

三、材料提交

1. 所有量化成果截止日期为202411日,支撑材料加盖部门公章。

2. 课程负责人填写《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5)(一式三份)、《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一流实验项目负责人填写《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一流实验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8)(一式三份)、《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一流实验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9(一式一份),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课程思政示范专业负责人填写《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结项验收申请书》(附件11)(一式三份)、《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12)(一式一份),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3. 如因各种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课程,课程负责人应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7)(一流实验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附件10,课程思政示范专业负责人应提交附件13),并写明具体原因,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统一交教务处备案。为便于项目的管理,如延期项目一年内仍未结项的,收回结余经费,今后两年内不得申请校级课程建设项目。

4. 以上材料纸质版由学院教学办汇总、初审,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1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anwenyue@neuq.edu.cnzhaojinping@neuq.edu.cn(一流实验项目).

5. 所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3617:00前,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不接收个人申报。

6. 教务处联系人:袁文越,赵津苹(一流实验项目),8051791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名单(1).xlsx

        附件2.《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东秦教〔2022〕41号).pdf

        附件3.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一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东秦教〔2020〕2号).pdf

        附件4.关于公布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0年校级新工科、新文科课程名单的通知(东秦教〔2020〕29号).pdf

        附件5.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申请书.docx

        附件6.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xlsx

        附件7.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课程建设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doc

        附件8.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一流实验项目结项验收申请书.docx

        附件9.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一流实验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xlsx

        附件10.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一流实验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doc

        附件11.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结项验收申请书.docx

        附件12.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结项验收汇总表.xlsx

        附件13.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延期结项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31229

上一条:关于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课程补考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的通知

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 河北省教育厅| 东北大学| 东北大学教务处|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