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培养青年教师严谨治教、爱岗敬业的精神,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提高教学水平,更好地承担起教书育人的重任,学校在全校青年教师中开展课堂教学竞赛活动。
学校成立由教务处、人事处、工会共同组成的“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研究决定竞赛活动中的重要事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竞赛的业务性工作。聘请校有关领导、校教学督导专家、部分教学部门领导或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优秀教师组成“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评委会” (以下简称“评委会”),担任竞赛中的评审工作。各教学部门成立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初赛评审组,成员主要由院长(主任)、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组成,负责本部门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初赛的组织与评审工作,并推选优秀教师参加学校决赛。各教学部门初赛评审组成员名单以及初赛组织实施方案报竞赛办公室备案。
参加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教师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岁)的青年教师,教学态度认真负责,教学效果优良,且独立承担过一门及以上全日制本科课程(含理论课和实验课)教学工作。
(三)担任本年度课堂教学任务,态度认真负责,教学效果优良,近一年来未发生教学事故。
以往参加过课堂教学竞赛的青年教师可重复申报参赛,但其所参赛的教学内容不得重复。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教学部门自行组织,决赛由学校统一组织。
1、各教学部门紧密结合青年教师培养、学生评教和日常教学质量跟踪情况,采取推荐与自愿两种方式积极组织青年教师报名。有条件的教学部门可为参赛教师配备优秀的指导教师,加强对参赛教师全方位(教学准备、讲课技巧、教学手段应用等)指导,促使青年教师通过课堂教学竞赛活动,提高教学水平。
2、各教学部门对报名参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照学校的竞赛办法组织本部门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初赛,在初赛的基础上推荐参加学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决赛人员,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符合参赛条件青年教师人数的10%。被推荐参加学校决赛的教师填写《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推荐表》,经所在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学校组委会。未经初赛选拔的教师不得参加学校决赛。
1、决赛采取集中听课方式进行,由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评委会进行现场评价。
2、参加决赛的教师在决赛前准备所任课程的5个备选教学单元(每单元教学时间为50分钟,其中,5分钟左右课程介绍,45分钟左右授课)。竞赛时,评委会从中选取1个教学单元作为竞赛内容。
3、参加决赛的教师应将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材、教案、答疑及批改作业记录等能反映本人课程准备和课程实施情况的相关材料带到决赛现场,供评委查阅。
4、各教学部门应组织教师到决赛现场观摩学习,特别是新入校2年以内的教师必须参加现场观摩,以促进教师互相学习,改进教学方式与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5、决赛结束后,决赛结果报校领导审批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下文公布决赛结果。
(一)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每年举行一次,校级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奖级,并根据各教学部门组织青年教师参加课堂教学竞赛的实际情况设立若干组织奖。
(三)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按照分校教学成果二等奖同等对待。
(四)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获奖材料计入业务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年度(任期)考核与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