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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的通知

2021-01-14 10:53:36  点击:[]

各教学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的要求,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教师/学生须注册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流程

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详细阅读《【高校申报必读】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以及该说明中的附件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并根据操作指南在网站注册账号。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

1.高校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企业项目指南页面下载企业项目申报书。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署合作协议,以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中单位意见及校级主管部门公章请申请人持合作协议到教务处审批办理。

4.加盖公章后的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负责人应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三、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

2.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四、时间安排

申报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17:00前,高校教师/学生申报项目。

立项阶段: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15日:企业评审项目;签订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上传合作协议;企业确认协议并提交立项报告。

结题阶段:立项后的项目自动开通结题权限,项目负责人可在项目到期时提交结题申请。

五、项目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

联系方式:cxhz@moe.edu.cn

教务处:刘思彤、梅瑞斌

联系方式:8070669,8072573。

 

                                    教务处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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