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秦教〔2017〕28号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重要环节,是进行综合训练的教学阶段。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对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开拓精神、创新能力、科学作风和综合素质都具有重要作用。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制定本规范。
一、指导思想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使大学生达到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运用知识能力、文献检索能力、实验测试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能力、制图(表)能力以及文化素质、思想品德素质、业务素质的训练,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选题
选题是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范围进行确定的环节,课题来源包括指导教师提出和学生自拟课题两种,基本要求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按照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确定。要围绕本专业、学科选择有一定理论或实用价值、具有运用课程知识、能力训练的题目。
(二)选题要尽可能与科研、生产及实验室建设相结合。工科类专业以毕业设计为主;文理科类专业毕业论文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实用价值。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要坚持每人一题。指导教师可将大而难的题目分解成若干个子题目,作为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选题。
(四)各专业可将水平较高的题目列为重点选题。属于工程设计、软件设计、科学实验类的重点选题,必须结合科研生产实际并有实用价值。文理类的毕业设计(论文)重点选题须达到本学科研究领域较先进水平。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须由教研室审核,在审核批准后下达任务书。
(六)无任务书不能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三、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要求学生能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应用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并表现出工程设计和科学研究能力。
(二)学生能独立检索文献资料并恰当运用。
(三)学生能进行本专业范围内的分析研究、实验、测试、计算、绘图、设计和计算机应用等综合训练。
(四)学生需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由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由教研室组织开题答辩或3名以上教师集体审定批准,方可正式开始设计(论文)的撰写工作。开题报告未获通过的,可令其重新开题或更换选题。
开题报告内容应包括:(1)选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2)设计(论文)研究的基本内容(3)设计(论文)采取的研究方法;(4)预期成果;(5)工作进度计划;(6)参考文献。
(五)毕业设计(论文)要理论依据充分,数据准确,公式推导正确。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方法,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实际问题的分析能力、设计能力。设计(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与建议在理论与实践应用中有一定意义。
(六)学生能够运用一门外语阅读、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至少翻译一篇外文文献,译文汉字字数不少于4000字。
(七)鼓励学生运用双语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或运用外语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并运用外语进行答辩。
(八)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从查阅文献、实习 (调研)、撰写开题报告开始,以每天工作6-8小时计,一般用12-24周能够完成的工作量。
(九)毕业设计(论文)的图纸、表格、插图要规范准确,符合国家标准。
(十)毕业设计(论文)要符合《学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书写格式》要求。全文一般在20000字左右(外语专业除外)。概念清楚,内容正确,条理分明,书写工整,语言流畅,结构严谨。
(十一)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可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技术要求。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负责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此项工作担负着领导、组织、检查和监督的职责。
(二)各专业应选派有教学经验、教风严谨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三)学院在学生实习(调研)期间负责组成实习队,确定实习(调研)场所,监督检查实习(调研)质量与效果。
(四)学院要组织人员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质量,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五)学院应根据本规范规定的设计(论文)质量要求,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分标准,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成绩一经确定后,由教研室主任签字核准,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生效。
(六)毕业答辩由学院答辩指导委员会组织进行。答辩指导委员会由5-7人组成,院长担任主任委员。答辩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应在答辩开始前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七)学院答辩指导委员会的职责是:
1.领导本学院毕业答辩工作;
2.审核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名单;
3.解决答辩中有争议或其他有关问题。
(八)各专业成立答辩委员会,报学院答辩指导委员会审批。答辩委员会的职责是:
1.具体组织答辩工作;
2.评定学生答辩成绩并写出评语
3.研究解决答辩中的有关问题。
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应于答辩开始前公布,并报学院备案。答辩委员会可根据各专业学生数量多少,原则上成立若干个由5人及以上组成的答辩小组。
(九)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管理,各学院应对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组织进行二次答辩,要保证学生成绩的真实性。
五、指导教师职责
(一)指导教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研究能力较强、教风严谨、责任心强的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二)指导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选题的内容与要求应掌握有关的资料和文献,平时要认真指导和检查,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解决设计(论文)中的疑难问题,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在工程设计和科学研究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提出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经教研室讨论审定后,及时填写任务书。
2.审定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或开题报告,批改译文及外文摘要。
3.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进行答疑与指导。
4.审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含图纸、程序等),指出错误并督促学生改正,并组织指导的学生进行预答辩。
5.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设计(论文)质量认真写出考核评语,对学生是否能答辩进行资格预审。
6.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7.归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
六、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要明确标准,严格把关。
(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评阅后,即送评阅人审阅。评阅人原则上由校内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评阅人审阅后应写出评语,评阅人评语要依据本规范中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对其进行评述,并给出是否参加答辩的意见。无指导教师和评阅人评语的设计(论文)不得参加答辩。
(三)每位毕业设计(论文)作者必须参加答辩。答辩的内容一般以设计(论文)内容为主,也可涉及与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有关的专业知识。
(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构成:指导教师给出的成绩,评阅人给出的成绩,毕业答辩成绩,各项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由各学院确定,参考比例:3:2:5或2.5:2.5:5。
(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依据:
1.完成任务情况;
2.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学生做出的实际成果;
4.实验、测试、计算、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毕业设计(论文)标准,图纸、表格、插图规范准确;
6.科学作风;
7.创新精神;
8.答辩情况;
9.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表现(包括出勤、纪律、协作精神等)。
(六)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管理。学生答辩结束后,先由答辩小组给出综合评定成绩,交答辩委员会审核确定,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并由教学院长签字后即为最终成绩。
(七)各学院应整体上掌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比例: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35%;中等35%左右;及格、不及格合计在10%左右。对于没有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有弄虚作假、抄袭行为者,应给予“不及格”。
(八)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学院答辩指导委员会按3%左右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上报到教务处,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公布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
七、质量检查
(一)学院要组织对当年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统一抽查、复查,进行认真总结,并写出总结材料交教务处。
(二)教务处每年组织专家,对当年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样质量分析。质量分析结果作为当年对各学院教学工作评估的依据之一。
八、归档
在每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由各学院负责将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存查。存档的资料有:毕业设计(论文)正本及相关的图纸附件1份,指导教师评语l份,评阅人评语1份和答辩委员会评语1份及相关材料。
九、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东秦教字〔2006〕4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经管文类专业)
2.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理工类专业)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