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生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东秦校〔2022〕41 号)(附件1)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时间
1、报名对象:2021级、2022级在读本科生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17日
(1)教务管理系统报名通道开放时间:2023年8月14日8:00-8月15日24:00
(2)主修学院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8月14日-15日
(3)辅修学院材料接收时间:2023年8月14日-17日
二、开设专业
各专业辅修培养方案及招生方案详见教务处及各学院网站。课程安排、上课方式等问题可咨询开课学院,各学院辅修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5。
三、报名条件
1、报名辅修专业的学生,须跨专业报名其他专业;报名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须跨本科学科门类报名其他专业。具体专业及大类设置详见附件5。
2、主修专业无不及格课程。
3、每名学生限报一个专业。
4、各专业具体报名条件详见各专业辅修培养方案或辅修情况简表(附件5)。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1、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按课程学分收取学费,学分标准为100元/学分。
2、每学期末进行辅修学分核对,每学年末学校根据实际修读学分情况进行结算。
五、报名流程
1、学生填写《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修读申请表》(附件2),同主修专业成绩单一起,于8月14日、15日交至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同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名;
2、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学生的报名条件并签字盖章;
3、主修学院审核后,学生于8月18日前将申请表及主修专业成绩单交至辅修专业所在学院;
4、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按要求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修读申请表》、《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交教务处,同时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审核;
5、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公布录取名单,同时在教务系统中生成辅修学籍;
6、辅修学院教学办维护学生的课程信息;
7、上课:辅修专业的学习以开课学院课表为准,开课方式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及时通知相关学生。
六、毕业与证书
1、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同时,依据辅修培养方案的完成情况,颁发相应证书,课程成绩记入辅修成绩单。
(1)辅修课程总学分未达到 10 学分者,只记录成绩不颁发证书;
(2)辅修课程总学分达到 10 学分以上(包括 10 学分)但未达到 20 学分者,可颁发“跨专业学习证明”;
(3)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学分要求,成绩合格者,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2、学位: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同时完成辅修学士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分要求,完成辅修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并通过答辩,可申请辅修学士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注明辅修学士学位。
七、注意事项
1、学生在申请辅修专业前,须认真查看各专业的《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及招生方案》,全面了解拟申请专业的教学计划、辅修学分要求,根据自身情况理性选择。
2、学生在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期间,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终止其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学习资格:
(1)主修专业受到学业警告;
(2)因违纪、作弊受到纪律处分;
(3)未按时注册学籍。
3、学生在辅修学习过程中,如遇辅修专业和主修专业课程冲突,应以主修专业的学习为主,学生应主动与辅修专业任课教师沟通,以课外学习、作业等形式完成辅修专业课程学习,辅修专业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给出成绩。
4、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课程成绩单独记载到学生辅修成绩单上,单独计算绩点,不参与主修专业总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5、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成绩管理工作主要由开办学院负责,学生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课程学习结束后,辅修成绩单须转送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及档案馆等部门存档。
附件1: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生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东秦校〔2022〕41号).pdf
附件2: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修读申请表.docx
附件4:辅修(学生)操作手册.docx
附件5: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3年各专业辅修情况简表.xlsx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教务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