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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3-07-03 09:44:37  点击:[]


各学院: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按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东秦教〔2017〕1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公开和集体决议的原则;

2、体现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

3、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

4、确保整体人才培养质量、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5、择优满足学生转专业要求的原则。

二、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非定向培养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3、符合相关专业学习的身体要求;

4、转专业时无不及格记录。

三、转专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在“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转学、转专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各学院实施学生转专业工作。

2、学生须妥善保管个人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告知他人或交由他人代为填报志愿,因账号和密码保管不善导致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盗用他人账号或密码篡改他人填报志愿等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校制定了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进程表(详见附件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执行,确保2023年8月25日前完成所有转专业工作。

4、各学院应根据学籍异动和分流结果对2023年转专业工作方案中的相应数据进行微调并公示。

四、几点具体说明

1、各专业转出、转入的学生人数在同年级本专业学生数5%至15%之间。

2、定向培养学生按照国家规定不允许转专业。

3、文史类(哲学、教育学、文学、法学)专业不能转到理工类(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专业,理工类专业可以转到文史类专业,具体办法由接收学院制定。

4、各学院的转出转入名单均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5、分流后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只能转出原所属大类,不允许转入原大类内其它专业。

6、学科专长类转专业学生可以在第三至第六学期提出申请,学院应组织专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意见一并上报。

7、转专业工作中使用的所有绩点排名,采用分流后的专业排名。

8、每生限报一个转专业类别两个专业志愿。

9、因休学等原因降级的学生是否可以转专业,由学院自行确定。

10、学院应明确是否录取第二志愿学生,如录取第二志愿学生,则在转入考核的时候应包含第二志愿学生。

11、学业困难类学生转专业按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东秦教〔2017〕12号)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东秦教〔2018〕8号)执行。

五、上报材料

学院完成所有转专业工作后,于2023年8月25日上报《学院2023年学生转专业录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同时上报转专业学生分班结果。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教务处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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