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关于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东秦教〔2016〕8号)文件精神,现对2023年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分流原则
1、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本学期结束后的总平均学分绩点,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2、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分流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在“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转学、转专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各学院实施分流工作,对分流的学生进行相应学籍异动,按照分流后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2、各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业分流工作。
3、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对专业分流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
三、分流工作具体要求
1、组织实施
各学院应按照《2023年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完成专业分流,分流名单要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2、信息安全
学生须妥善保管个人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告知他人或交由他人代为填报志愿,因账号和密码保管不善导致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盗用他人账号或密码篡改他人填报志愿等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时间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遵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3年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进程》(附件1)执行,确保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所有分流工作,并将分流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
四、几点说明
1、2021年及以前入学的学生,以下情况须参与本次专业分流:
(1)降级到大类招生学生同年级就读,未参加专业分流的;
(2)因参军、休学等原因未参加专业分流的;
2、已分流确定专业后降级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专业分流。
3、特殊招生政策招收的学生,依据入学当年的招生约定执行,不占专业计划。国防生、定向企业学生、预科转正入学学生、内地新疆西藏班等四类学生属于定向培养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
4、各学院在专业分流前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通知要求做好身体情况特殊学生的志愿填报指导工作。
5、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专业,则按《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东秦教〔2017〕12号)规定办理。
6、外国语言文化学院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在学生入学后另行安排。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教务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