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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管理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2日 15:16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东秦教〔2016〕29号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核心环节,为进一步推进本科教学改革,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文件精神,学校对《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东秦教〔2014〕14号)进行了修订。

一、评价组织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指导工作。教务处负责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教学部门成立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评价原则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坚持教学过程评价与教学效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奖惩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科学、真实地评价教师及课程的教学质量,以评促教,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本科课程教学质量。

三、评价范围及对象

评价范围包括所有本科理论教学课程和实验教学课程。评价对象包括“教师”和“课程”,即“人•课”。

四、评价内容

理论教学质量评价包括课程团队建设、教学文档、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四部分;实验教学质量评价包括实验教学条件建设、教学文档、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四部分。

五、评价等级

教学质量评价总得分(用P表示)为各部分评价得分之和,总分为100分。课程评价分为四个等级,具体如下:

(一)优秀课程为P≥90。

(二)良好课程为90>P≥75。

(三)合格课程为75>P≥60。

(四)不合格课程为P<60。

申报优秀课程需要授课教师在开课的上一学期上报《优秀课程申请表》到本部门。

六、评价方法

(一)理论教学质量评价

理论教学质量评价包括课程团队建设、教学文档、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四部分。

1.课程团队建设的评价

课程团队建设评价总分为10分,包括课程团队建设基础部分与课程团队建设表现部分两部分。基础部分为教学活动开展的必要条件,全部按要求完成,基础部分得3分,任意一项未完成,总分得0分。课程团队建设表现部分依据各项完成情况累加计分,当学期得分不超过7分,超出部分可累加至下一学期使用。

(1)评价标准

基础部分(3分)

按要求成立课程团队,并向部门提交《课程团队成员表》。

课程团队针对课程共同研讨制定《教学大纲》,选取教材;由两名及两名以上教师讲授的同一课程,统一考核方式、统一命题。

课程团队有完备的教学活动方案及活动记录。

表现部分(7分)

课程团队成员承担的课程获得教学奖励。

课程团队成员参与教学建设相关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或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课程团队成员公开发表课程建设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出版教材。

(2)评价时间:每学期学期末。

(3)评价方式:依据《理论教学课程团队评价表》(附件1)对课程团队建设进行评价。

课程团队建设评价得分应用到该课程团队每名成员所授相应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中,作为教学质量评价得分的第一部分。

2.教学文档的评价

教学文档评价总分为10分,包括对《教学大纲》、教材及《××课程教材与参考资料选择自评报告》的评价和对《授课计划》、教学课件/教案的评价两部分。若需要对《教学大纲》、教材进行修改,需重新填写《××课程教材与参考资料选择自评报告》并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批准,在课程开设的上一学期提交至开课部门。《授课计划》和教学课件/教案需在开学第一周内经教研室主任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开课部门教学办公室。

(1)评价时间:在教学文档更新后的当学期内进行。

(2)评价方式:报优课程全部由开课部门组织评审,未报优课程抽取一定比例的课程,由部门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组织评审,被抽查课程由部门组织随机抽取课程编号确定。抽查方式确保每门课程4年之内至少被抽查到1次。所有经过评审的课程得分为实际评分,未抽查到的课程得分为8分。

《理论教学文档评价表》详见附件2。

3.教学过程的评价

教学过程评价总分为10分,包括教学文档的执行情况和教学纪律的遵守情况两部分。

(1)评价时间:课程进行过程中。

(2)评价方式:《理论教学过程评价表》(附件3)中第1-6项的执行情况,由学生通过评教系统进行评价。第7-10项的执行情况由教学办公室负责记录并依据记录核算评价得分。-

4.教学效果的评价

教学效果评价总分为70分,包括部门评价和学生评价两部分。

(1)评价时间:课程进行过程中。

(2)评价方式:依据《理论教学质量部门评价表》(附件4)对教学效果评分;学生评价采用评教系统中的学生评价结果。

教学效果评价得分按照部门评价与学生评价加权得出。未加权换算前,部门评价、学生评价满分均为100分。将两项评价结果按照部门评价占20%、学生评价占80%加权得出教学效果评价得分(以下简称“教效分”,用X表示)。

将所有参评课程的教效分降序排列,用Y表示教效分排名占其所处参评课程总数的百分比,相应的X与Y所对应的换算分数即为该课程教学效果评价最终得分,具体换算关系见表1。

 

表1  教学效果评价分数换算表

条  件

教学效果评价换算分数

X≥90,且Y≤5%

67

X≥90,且5%<Y≤15%

64

X≥90,且15%<Y≤30%

61

X≥85,且30%<Y≤45%

或者85≤X<90,且Y≤10%

57

X≥85,且45%<Y≤60%

54

X≥80,且60%<Y≤80%

51

X≥80,且Y>80%

47

75≤X<80

43

70≤X<75

41

60≤X<70

37

X<60

0

 

5.理论课程的直接否决

所有理论课程一旦出现以下情况,不再参与其他项目的评价,该理论课程授课的教师直接为不合格:

(1)当学期出现与课程教学相关的教学事故。

(2)教学效果评价中未加权换算前的部门评价或学生评价低于60分的课程。

(3)在授课过程中使用的教学文档与课程团队提交开课部门备案的教学文档严重不一致的课程(偏差在40%以上)。

(二)实验教学质量评价

实验教学质量评价包括实验教学条件建设、教学文档、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四部分。

1.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的评价

实验教学条件建设评价总分为10分,包括基础部分与表现部分两部分。基础部分为实验教学活动开展的必要条件,全部按要求完成得3分,任意一项未完成,总分得0分;课程团队建设表现部分依据各项完成情况累加计分,当学期得分不超过7分,超出部分可累加至下一学期使用。

(1)评价标准

基础部分(3分)

实验设备管理:实验室教学设备管理严格,帐、物、标签相符率100%。实验教学设备维护维修及时,完好率不低于80%(完好率=实验室完好设备数/实验室设备总数)。

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管理规范,帐、物相符率不低于90%。

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实验室卫生管理:实验室环境整洁,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合理。

表现部分(7分)

实验技术人员按要求成立课程团队,提交《课程团队成员表》,针对课程共同研讨制定《教学大纲》,选取实验指导书,有完备的教学活动方案及活动记录。

课程团队成员承担的课程获得教学奖励。

课程团队成员参与教学建设相关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或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课程团队成员公开发表课程建设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出版教材。

(2)评价时间:每学期学期末。

(3)评价方式:依据《实验教学条件建设评价表》(附件7)对实验教学条件建设进行评价。其中,基础部分以授课实验技术人员为评价单位。表现部分以课程团队为评价单位,所得分数应用于课程团队每名成员。

实验教学条件建设评价得分应用到该实验技术人员所讲授的每门实验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中,作为实验技术人员教学质量评价得分的第一部分。

2.教学文档的评价

教学文档评价总分为10分,包括对《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或自编实验讲义)的评价和对教学课件/教案的评价两部分。《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或自编实验讲义)每4年提交一次,提交后若需要对《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进行修改,需经实验室(教研室)主任审核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批准,在课程开设的上一学期提交至所在部门。《授课计划》和教学课件/教案需在开学第一周内交实验室(教研室)主任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开课部门教学办公室。

(1)评价时间:在教学文档更新后的当学期内进行。

(2)评价方式:报优课程全部由开课部门组织评审,未报优课程抽取一定比例的课程,由部门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组织评审,被抽查课程由部门组织随机抽取课程编号确定。抽查方式确保每门课程4年之内至少被抽查到1次。所有经过评审的课程得分为实际评分,未抽查到的课程得分为8分。

《实验教学文档评价表》详见附件7。

3.教学过程的评价

教学过程评价总分为10分,包括实验教学规范的执行情况和实验教学纪律的遵守情况两部分。

(1)评价时间:课程进行过程中。

(2)评价方式:《实验教学过程评价表》(附件9)中第1-7项的执行情况,由学生在评教系统进行评价。第8-10项的执行情况由教学办公室负责记录并依据记录核算评价得分。

部门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依据教学过程记录核算教学过程评价得分。

4.教学效果的评价

教学效果评价总分为70分,包括部门评价和学生评价两部分。

(1)评价时间:课程进行过程中。

(2)评价方式:各部门依据《实验教学质量部门评价表》(附件10)对实验教学效果评分;学生评价采用学校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的学生评价结果。

教学效果评价得分按照部门评分与学生评分加权得出。未加权换算前,部门评分、学生评分满分各为100分。将两项打分结果按照部门评分占20%、学生评分占80%加权得出教学效果评价得分(以下简称“教效分”,用X表示)。

将所有参评课程的教效分降序排列,用Y表示教效分排名占其所处参评课程总数的百分比,相应的X与Y所对应的换算分数即为该课程教学效果评价最终得分,具体换算关系见表1。

5. 实验课程的直接否决

所有实验课程一旦出现以下情况,不再参与其他项目的评价,该实验课程授课的实验技术人员直接为不合格:

(1)实验教学条件建设中基础部分得分为0的课程。

(2)当学期出现与课程教学相关的教学事故。

(3)教学效果评价中未加权换算前的部门评价或学生评价低于60分的课程。

(4)在授课过程中使用的教学文档与课程团队提交开课部门备案的教学文档严重不一致的课程(偏差在40%以上)。

七、评价结果及使用

(一)课程质量系数

1.优秀课程的质量系数为1.5。

2.良好课程的质量系数为1.2。

3.合格课程的质量系数为1.0。

4.不合格课程质量系数为0.5。

(二)激励制度

1.同一课程,若连续三次评价为优秀课程,其授课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第三次讲授该课程时的质量系数为1.8。

2.同一学期,课程团队内超过40%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且无“不合格”,奖励团队负责人该团队内所有优秀课程平均教学业绩点的20%。

3.不合格课程的授课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停止讲授该课程,由所在部门组织对其进行培训,取得授课资格后方可继续讲授该课程。如课程复开后该课程评价仍为不合格课程,则取消该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讲授该课程资格。

4.同一年度,课程团队内超过40%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团队负责人原有业绩点减去所有不合格课程平均教学业绩点的20%。

八、其它

(一)各教学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所开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审核,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

(二)各教学部门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及教学工作实际,制订本部门评价实施细则,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三)在非教学部门任职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由开课部门负责。

(四)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由开课部门负责,评价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九、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东秦教〔2014〕14号)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理论教学课程团队评价表

2.理论教学文档评价表

3.理论教学过程评价表

4.理论教学质量部门评价表

5.理论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表

6.体育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表

7.实验教学条件建设评价表

8.实验教学文档评价表

9.实验教学过程评价表

10.实验教学质量部门评价表

11.实验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表

 

 

 

 

 

 

 

 

 

 

 

 

 

 

  • 附件【附件7.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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