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秦教〔2017〕26号
课业组织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教学管理工作。为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确保本科生培养方案的有效组织与实施,保障教学任务的落实与完成,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与条件,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教学任务下达
(一)各学院要以本科生培养方案为依据,核实并确定各专业学期教学计划。
(二)教务处汇总并审查各学院提交的学期教学计划,形成正式教学任务书发至各学院(部、中心)。
(三)对公共基础课,教务处将根据各专业教学进程、教学任务等情况提出合理的合班意见。
二、教学任务落实
(一)各学院(部、中心)教学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教学任务,协调解决此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并负责审核每学期各年级的教学周学时数,保证教学任务的周学时平衡;教研室(课程团队)负责人负责协调及落实任课教师及周学时分配等具体工作;各学院(部、中心)教学办公室负责将教学任务录入本科生信息服务平台,保证教学任务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二)教学任务落实后,各学院(部、中心)形成以教研室为单位的教学任务书,经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授课教师安排的基本原则
1.坚持择优聘任原则。在全面考虑教师承担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条件下,要尽可能把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安排在教学第一线,以保证本科教学质量;
2.每门课程一般设一名课程负责人,并对本门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安排和实施全面负责;
3.新入职教师在经过助课、充分备课和重点章节试讲后,在确认讲课效果良好的前提下,可以安排教学任务,同时安排有教学经验的教师进行指导;
4.开新课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前半学期进行系统备课,并向所在学院(部、中心)提出开新课申请,由开课学院(部、中心)组织相关教师考察重点章节试讲,确认其是否可以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
5.三个及以上自然班的合班课,可根据需要配备助课教师,以保证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的质量。
三、课程表编制
课程表是保证教学计划正常实施和教学秩序稳定的文件。编制好课程表是全校教学活动正常运行的保证,在教学任务落实以后应遵循以下原则编制课程表:
(一)科学性。以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生学习效果为前提,科学地编制课程表。
1.一次授课为两个学时,原则上不安排学生连上同一门课程;
2.任课教师每天上课学时应适量;
3.同一门课程每周授课两次或三次的,要合理间隔时间;
4.各课群的课程适度搭配,周学时分布均衡。
(二)准确性。为确保教学秩序稳定,编制课程表要做到准确无误。
教务处将编排的课程表发到各学院(部、中心),各学院(部、中心)教学办公室要及时通知任课教师本人校阅,如发现与原下达的教学任务不符或教学条件未能满足要求等问题,各学院(部、中心)教学办公室将有关问题和意见汇总后报教务处。
(三)时效性。正式课表确定后,各学院(部、中心)教学办公室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登录本科生信息服务平台查看课程表。
四、关于调课和选课的规定
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授课,保质保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不得擅自调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课程表时,按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教学调课工作暂行规定》(东秦教〔2017〕23号)办理。
本科生在校期间应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及课程教学要求参加并完成学校组织的选课工作。
五、附则
(一)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细则解释权归教务处。